在公司上了一个月的班但今天去上班无缘无故要求我写辞职报告想要辞退我,经过一番争议公司又想让我回去上班,如果我不想干了的话那就让我离职但是发生这种事情我自己确实是不想回去上班了,而且没有任何合同也没社保只有工伤保险,我想知道公司这种行为违不违法,我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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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先,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其次,公司未为你缴纳社保(除工伤保险外)也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回复于 2025-04-09 15:20:41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09 15:21:03
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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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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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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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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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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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司办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前谈判协议好赔偿金的,就书面签字是, 他们准备的文件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协议, 文件内容说明11月20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个是否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