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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月18入职,2月25签订了一个人才培养协议,到3月13号为止没签劳动合同,这个人才培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5-03-13 19:12:3813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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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和工资报酬,没有效力
    回复于 2025-03-13 19:14:02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63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能不能认定成劳动合同需要看是不是符合劳动合同的要件。
    回复于 2025-03-13 19:20:54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把协议发给我,这边帮你看一下是否生效。
    回复于 2025-03-13 19:22: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仅从目前信息看,若人才培养协议符合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生效要件,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等相应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5-03-13 19:48:07 咨询他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54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得看看协议内容是什么?可以发给我
    回复于 2025-03-13 21:02: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人才培养协议若不违反法律法规,一般有效。没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及时签订。若有纠纷,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5-03-13 23:01: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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