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入职7+个月,裁员被动离职,11月份签署了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协议只约定补偿2个月应得工资,未在协议里备注具体金额 2、今日发现赔偿金额不对,“应得工资”基数远低于我的基本月薪。公司把非正常月份工资按满月计算,故意拉低了。 3、入职合同有书面约定4个月年终奖,我认为属于相对固定的工资构成,未发原因是公司造成我被动离职。 我是否可以按“经济补偿金未足额发放”发起上诉?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03-12 23:32:581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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