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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以缩员为由,让我转到子公司工作,法人不是一个人,社保还是与总公司签,两地距离20公里,工作内容都是与会计相关,通勤时间每天增加一个小时。这种情况,拒绝的话公司能无条件的解除合同吗?我能申请到赔偿吗

劳动争议浙江省-杭州市2025-03-11 22:08:5913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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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公司不能无条件解除合同。若公司因此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因为总公司的调岗行为虽工作内容相关,但通勤时间大幅增加对员工有实质影响,并非合理调岗,你若拒绝被解除合同,可申请经济赔偿,赔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1 22:09: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无权无条件解除合同。若公司强行解除,可申请赔偿。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3-11 22:12:06 咨询他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7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3-11 22:36:12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953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拒绝调岗。并且还更换了工作地址。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3-11 22:52: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3-12 12:31: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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