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如何破除单位的混同用工的问题。 具体内容:单位有两家,A单位成立2013年,B单位成立2018年,两家单位同一个法人,在一个办公地点办公,还有部分业务是重合的。单位一名老员工入职八年,先在A单位呆了3年,后成立B单位,调任到B单位工作,合同签订B单位,2025年10月份到期,社保在B单位,公积金在A单位,年前谈过一次降薪,没谈妥,单位出了降薪告知书,员工回复拒绝降薪通知书,以混同用工为拒绝理由。咨询目前单位要如何来破除混同用工的问题,如何能够降薪,或者辞退该员工。

劳动争议山东省-潍坊市2025-03-03 17:21:52156*****600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3-03 17:23:0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单位应明确区分两单位业务与人员管理,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主体。降薪或辞退需合法合规,有充分依据,不能仅因混同用工就操作,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回复于 2025-03-03 17:26:00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找出员工工作有问题的地方,业务不达标或者说迟到早退等等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从而开除员工就不需要赔偿
    回复于 2025-03-03 19:09: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法通知可以解除,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04 18:39:28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