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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至2月15日,我校在江门海信(广东)信息产业园里,组织实习。我是一名中职学生。他最近每天都要上班12个小时。加班工资是按10个小时之后的两个小时计算的。这完全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8个小时。而且经我计算,大概是每个月要多工作100个小时。工资是4000块钱以下,基本工资是8000。这周周末和上周周末,因元宵节取消两天假。元宵节只休假了一天。我的诉求很简单,我在这干了几天,我现在已经人很崩溃了,不会在这里干下去了。然后必须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广东省-江门市2025-02-15 22:22:3718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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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去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2-15 22:24:4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16 10:38:1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2-16 21:55: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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