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客服部门,总部在广州,目前本人是在杭州分部上班,已工作五年,劳动合同是与外包公司签订的。目前是产假期间,属于三期员工,(产假在4月21日结束)这个月通知分部将解散优化,同分部同事17人统一决定拿赔偿,剩余我与另外一名孕妇只让留岗,不谈赔偿问题,称会安排在其他部门保留工作位置,工作岗位及内容不变(会增加工作量),不谈赔偿问题,但是我不想留岗,能否要求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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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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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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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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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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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司办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前谈判协议好赔偿金的,就书面签字是, 他们准备的文件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协议, 文件内容说明11月20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个是否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