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30号在一家电玩城面试了寒假工。今天是我第一次上班。我领了一串钥匙(7号),上班期间,A员工以一个理由,跟我互换了钥匙,然后我就用的11号钥匙。上班期间,由于A员工下班,我所持11号钥匙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我把11号钥匙还回去,换成了7号钥匙。我不知道有没有其余人动了11号钥匙,我下班把7号钥匙还回去后就离开店。现在主管说,11号钥匙不见了,如若不见,将赔偿大几千元。我的问题是,如果真的是我弄不见的,我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我和那家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任何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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