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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月30号在一家电玩城面试了寒假工。今天是我第一次上班。我领了一串钥匙(7号),上班期间,A员工以一个理由,跟我互换了钥匙,然后我就用的11号钥匙。上班期间,由于A员工下班,我所持11号钥匙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我把11号钥匙还回去,换成了7号钥匙。我不知道有没有其余人动了11号钥匙,我下班把7号钥匙还回去后就离开店。现在主管说,11号钥匙不见了,如若不见,将赔偿大几千元。我的问题是,如果真的是我弄不见的,我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我和那家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任何书面协议。

劳动争议重庆市2025-01-01 22:57:4815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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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3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既然你这边已经还了,那就跟你无关。
    回复于 2025-01-02 08:53: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未签合同,但在工作中你有保管钥匙义务。若因你疏忽弄丢,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可与主管协商,查看监控等,确定责任再谈赔偿。
    回复于 2025-01-02 09:57: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1-02 11:42:3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1-02 13:50: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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