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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5800至6000。工作15日,未签合同。招工牌上12小时。讲的含糊不清。不是计时计件也不知道怎么算的。反正有加班,8点到8点,有的时候不忙最早7点38分,有的时候9点半。感觉受不了我干15天就走了。然后会计说我旷工,要签离职单,我在第17天早上就去签了,现在她说我旷工三天自离处理。我想知道我实际到底能到手多少钱。

劳动争议江苏省-常州市2024-12-19 10:58:0419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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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也应签合同,单位做法不合理。你可要求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2-19 11:01: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2-19 11:02:5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19 13:01: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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