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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入职一家公司,总部在深圳,9号入职把签字合同协议邮寄深圳,13号本周五就说不符合用工标准让下周不用来了,还让提离职申请,下周不用来了,工资说第三方每月只能操作一次,要下个月给我,离职证明也没给我开 请问一下怎么维权,要回工资和离职证明,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4-12-17 17:11:3016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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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6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不要自己提交辞职报告啊,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2-17 17:12:1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2-17 17:15:08 咨询他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34
    广东法鹏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向劳动合同所载明的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对进行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4-12-17 17:15: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17 19:54: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和开具离职证明。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等。
    回复于 2024-12-18 14:34: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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