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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是2024.9.30,租金2500每月,押金已付两月5千元。在住到7月末8月初时候,和房东协商押金两月抵扣掉6月和7月租金,剩余8月份的前后已经给了1500。期间房东一直催并且胁迫搬走,扣钥匙,打欠条(剩余房租1千,物业费,水电)。8.22号和房东说了会在月底前搬走,房东说25号有人来看房,结果一整天都没人来,我收拾好了行李通知房东收房。房东说厨房有个橱柜小门表面破损,要我赔付,并且还要付剩余房租1千元。12.7号已经起诉我,还要我赔付保全费律师费,橱柜门破损维修300元。目前在法院调解阶段。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4-12-14 20:51:1817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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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正常的使用损坏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欠的房租还是应该支付
    回复于 2024-12-14 20:52:41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02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退租,剩余租金需要退还的,但押金需要看合同就押金退还条件,符合退的条件,就可以要求退,东西损坏要看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损坏,前者不需要赔付,后者需要
    回复于 2024-12-14 20:55:3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3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押金抵扣租金合理,房东无权扣钥匙等。橱柜门破损需看是否正常使用导致,非故意可不赔。房东起诉无理,可据理力争,调解时说明情况。
    回复于 2024-12-14 22:13: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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