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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布的请休假管理规定,将探亲假修改为十天,是否违法。 公司性质:国企子公司 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员工无法利用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与家人团聚。不包含补班调休的五一十一假期。 公司自行发布相关规定的文件,加盖公章和相应文号,未征求员工意见,未在全司范围内告知该规定。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4-11-20 16:32:5918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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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02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该规定,违法了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要求不适用,不能限制员工的合法权利
    回复于 2024-11-20 16:40:2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1-20 19:58:5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3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企子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30天,未婚探望父母每年20天,已婚每四年20天。公司规定10天探亲假违法,应予纠正。建议与员工协商,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回复于 2024-11-20 20:46: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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