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父亲经人介绍,跟包工头做厂房扩建工程,此工程未厂里外包工程,2024年10月20日,我父亲跟工头在做角磨机切割时,工头先切割了一会未关角磨机直接拔电源,我父亲在插电源时角磨机从地上反弹切伤腿部膝关节,工头将我父亲送医院治疗,后因头晕转院。 2.转院后工头仅支付五百元医疗费称没钱了,说头部治疗与腿没关系,工头出具了事件经过证明和五天工资欠条。 3.我父亲已68岁,是否只能以人身伤害起诉?起诉误工费是否能以工资欠条日薪为标准?工厂是否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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