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公司未帮我购买2019年9月到2020年11月的社保,离职后不肯补缴,2:公司未帮我购买2019年9月到2024年2月的公积金,离职后依旧未购买3:离职后,2024年3月15日,公司让我去公司签工资条,后面又让我签了个《员工离职审批表》,里面有一条内容是:本人已确认此表中所填内容无误,且本人已与公司结清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没有其他项目须向公司追讨,本人于公司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即告终结,双方再无任何劳动争议。请问,签了这个,是否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与公积金,以及2019年9月到2021年7月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广东省-东莞市2024-08-29 18:57:54186*****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