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律师,52岁女生在一家酒店上班到59岁,8年吧,然后酒店不做了,但不是倒闭,还有其他分公司,能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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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位52岁的女士在一家酒店工作直到59岁,共计8年。由于酒店不再营业,她面临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补偿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这位女士是否符合领取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酒店是因为非破产原因(如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而终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您的描述中,酒店并没有倒闭,而是停止营业,这可能涉及到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是这样,根据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回复于 2024-07-30 15:46: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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