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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别的公司收购,我两个公司都不想留,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5-17 14:24:16187*****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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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5-17 14:26:23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47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公司合并的话不影响劳动关系的,
    回复于 2025-05-17 14:27:3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9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
    回复于 2025-05-17 14:27:4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公司被收购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若你不想留在两家公司,可与收购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5-17 14:29:4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被收购后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赔偿。但如果收购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协议,或收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等,员工以此为由离职则可要求赔偿。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5-17 16:28: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5-18 13:01: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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