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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是23年6月1入职的这家公司,26年10月31离职的,劳动合同签的3年,离职是我个人主动提出的,然后现在公司让我从新补签剩下的这4个月才给我开离职证明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6-11-05 10:46:4715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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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88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公司做法不合法。主动离职不影响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单位不能把补签剩余4个月合同作为开证明的条件。 2、不要签与事实不符的补签文件。可书面催告公司限期出具离职证明,保留聊天记录、邮件、快递凭证。 3、公司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出具证明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如补签内容真实且你愿意续签,也要看清条款再决定,别影响后续维权。
    回复于 2026-11-05 10:51:33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37人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你拒绝,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合同,你kyi可以仲裁主张2倍工资。
    回复于 2026-11-05 10:52:03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1135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公司这个要求不合法,你完全可以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能以“补签合同”作为交换条件。你主动离职,劳动关系在2026年10月31日已经结束,公司无权强迫你补签任何文件。 为什么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无条件的法定义务。官方仲裁案例明确: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开具离职证明,包括“劳动者尚在服务期内”“双方未达成一致”等。公司让你“补签4个月合同才给开证明”,本质上是给法定义务附加了非法条件。 你签的劳动合同是3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但你实际工作到了2026年10月31日。这多出来的5个月,法律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延续。公司现在让你“补签”这4个月,可能是想用一份新合同来规避未及时续签的法律风险,或者掩盖某些用工管理上的问题。你一旦签了,可能反而放弃了一些对你有利的权利主张。
    回复于 2026-11-05 10:55:1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23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离职证明与补签合同一事,提示如下:1.公司做法不合法,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补签剩余4个月合同作为交换条件,您主动离职不影响单位开具证明;2.不要签与事实不符的补签文件,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的期间属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及时续签,您本可主张相应的二倍工资差额,贸然补签可能反而放弃这些权利;3.可书面催告公司限期出具离职证明,保留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公司仍拒绝的,建议尽快携带材料当面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并索赔相应损失。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1-05 11:30: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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