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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C在学校课间休息时间带着美工刀在课桌上做手工,同桌A过来和我家孩子开玩笑叫绰号,我家孩子起身追逐同桌A玩耍,这时过来另一个同学B,从背后抱住我家孩子C,过程中碰到我家孩子手里的美工刀,导致B同学右手大拇指划伤,医务室查看伤情后转到社区医院包扎缝针6针,我也及时赶到配合治疗,今天又配合B同学及家长去拍了Ct,确认骨头没有受伤,全程电动车出行。就现在这个情况,对方家长向我索赔,我应该怎么答复处理?才不会被对方狮子大开口。

行政纠纷山西省-太原市2026-10-30 20:32:4018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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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2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表达歉意和配合,但不要书面承认全责。对方孩子从背后抱人也有过错,学校课间管理也可能有责任,赔偿应合理分担。 2、只谈实际损失:医疗费、交通费凭票据,护理费、营养费要有医嘱或依据。拍片已排除骨伤,后续费用按实际发生,对方无票据无依据的要价不答应。 3、建议通过学校或调解组织协商,签一次性了结协议。谈不拢就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定责。保留监控、病历、票据和沟通记录。
    回复于 2026-10-30 20:33:29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428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家长索赔,你最担心的“狮子大开口”,核心在于把赔偿范围严格限定在“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内,并明确告知对方:这起事故中,你孩子、对方孩子B、甚至学校,都可能存在与过错相应的责任,不应由你一方全额承担。你的孩子C是直接致害人,但B从背后抱人的行为、以及课间携带美工刀本身,都会影响责任划分。最后,希望能够帮到你,欢迎来电预约一对一咨询。祝好~
    回复于 2026-10-30 20:37:0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945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孩子课间误伤同学赔偿一事,提示如下:1.先表达歉意并积极配合,但不要书面承认全责:B同学从背后抱人自身也有过错,学校课间安全管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应由各方按过错合理分担;2.赔偿仅限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医疗费、交通费凭票据,护理费、营养费需医嘱或依据,无票据无依据的过高要价可不接受;3.建议通过学校或调解组织协商并签订一次性了结协议,谈不拢可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定责;保留监控、病历、票据及沟通记录。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30 21:20: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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