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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永芝,行政复议第三人(受害人),案号黑政复〔2026〕922、924号。 2024.5.4超市门口,姚永芝(67岁)和陆金荣碰撞后互相撕扯,连世安到场踢姚永芝。姚永芝腰椎压缩性骨折,轻微伤;陆金荣也轻微伤。公安处罚陆金荣拘留7日罚300元、连世安拘留11日罚700元。现二人申请复议要求撤罚:陆金荣称姚永芝先动手;连世安说只是劝架。证据含监控、笔录、鉴定、病历。 问:作为受害人第三人,听证会要不要请律师到场?有哪些风险?自己参加听证陈述质证要重点注意什么?

行政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6-09-28 13:43:5013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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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175人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是否委托律师自己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监控笔录鉴定病历质证真实性无异议,
    回复于 2026-09-28 13:45: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45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建议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听证可代理,能帮你梳理证据、控制节奏,减少说错。 2、风险:情绪激动、自认互殴、回答超范围,被对方利用;不熟程序漏质证。 3、自己参加重点:盯监控、笔录、鉴定、病历。质证抓陆先动手、连踢人非劝架、伤情因果。强调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请求维持。少猜测,只答问,要求看原件,有矛盾当场指出。不利问题可说记不清,需核对证据。
    回复于 2026-09-28 13:49: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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