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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26年6月22日至8月31日在滁州琅琊区大润发站点做外卖骑手(无锡乐跑公司)。 我实际干活71天,被要求交了3个月车租(共1977元,1个月转给个人,2个月从工资强扣)。我8月实发工资仅229.42元,远低于滁州最低工资。对方以“我没有提前和他沟通”为由,拒绝退还多扣的20天租金(417元)。 我报警、找劳动监察,他们只看公司一面之词互相踢皮球,始终没一个人愿意仔细听我说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要么受着,要么去仲裁。 我不理解,明明是个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有证据(聊天记录、工资条)证明是他们违规,不是我无理取闹。他们根本不想听我说话,只想草草了事踢皮球。 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安徽省-滁州市2026-10-09 15:56:0318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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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1人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从工资里强制扣高额车租,且实际发放工资低于滁州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关系下,扣除相关费用后,到手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车辆租赁费用不能单方直接从工资强制扣除,租赁属于另外的民事约定,不能捆绑工资扣款。 您只实际工作71天,公司收取3个月车租,多收的20天租金417元应当退还,不能以未提前沟通为由拒绝返还。 您手里的聊天记录、工资条是核心证据。下一步建议:整理全部证据,向琅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请求可以写:1、补足工资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按照你实际收入支付工资(以最高的为准);2、判令公司退还多扣的车辆租金417元。
    回复于 2026-10-09 16:00: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09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固定证据。聊天记录、工资条、转账记录、排班接单记录都备份,证明你实际干了71天,公司扣了三个月租金。 2、去琅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退多扣20天租金417元,补足低于最低工资的差额,返还违法扣款。仲裁不收费。 3、仲裁不受理,就要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到法院起诉。劳动监察不处理,可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4、若公司不认劳动关系,先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别签自愿放弃、结清承诺。
    回复于 2026-10-09 16:05: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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