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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二手房交易附赠的车位税务局定价高产生增值税和个税,我作为买方不想承担卖方也不想承担。已经申述过一次了价格还是高。该怎么办?合同没有约定我买方需要承担这个税务

其他四川省-成都市2026-09-18 15:22:3618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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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税法规定,车位交易的增值税和个税法定纳税义务人为卖方,你作为买方仅需承担车位对应的契税,合同未约定你承担该部分税费的情况下,你完全没有义务支付这两笔费用;你可以携带车位的原始购置发票、当初随房附赠的合同约定材料,再次向税务机关提交异议申请,要求以车位原始购置价作为计税基数按差额核算税费,若仍无法调整,你可以和卖方协商按法定规则各自承担对应税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要求确认税费承担主体。
    回复于 2026-09-18 15:50: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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