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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六月份毕业,八月份入职一所公立学校当代课老师,九月中旬想要离职,已经沟通征得校方同意,劳务合作期间未签合同,在我离职前夕,学校未发工资,突然申报要给我缴社保,浙里办已显示状态为:参保缴费+我的劳务合作单位名称;点进去显示没有缴费记录,这种情况我考取教师编制是否还属于应届生,离职是否会遇到赔偿违约问题。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我的工资+顺利离职+保留应届生身份。

劳动争议浙江省-杭州市2026-09-15 08:11:2018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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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72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一、书面提离职写清最后工作日,让学校签收或留痕。校方同意,一般不算违约;未签合同无违约金,除非有专项培训服务期。 二、工资必须结清。留好排课、上课、聊天、考勤记录,找教育局人事或劳动监察,必要时仲裁。 三、浙里办参保但无缴费,多是登记未实缴。尽快让学校停保,并开未缴费证明。 四、应届生看招考公告,多按毕业年度、档案、社保实缴认定。未实缴且及时停保影响小,报名前问招录单位。 五、拿到离职证明、工资结清、停保后再报考。
    回复于 2026-09-15 08:15:1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6-09-15 08:30:58

      微信上文字通知说是18号离职,之后电话沟通说是两周之内,最迟中秋节离职,对话我有录音。这样算是书面和双方约定好的离职前最后工作日吗?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仅做参保登记、无实际社保缴费记录,在浙江教师编制招考中一般不直接丧失应届生身份;双方协商一致离职,不存在违约金,学校必须结清你的劳动报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25条。你需要书面确认协商离职、要求学校撤销本次社保增员登记,留存沟通记录、考勤材料,离职时要求一次性结清工资,防止后续社保登记记录在资格复审产生争议。
    回复于 2026-09-15 08:19:01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3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和单位沟通,要求足额发放工资,社保问题,单位一般也会正常缴纳,若没有缴纳,你可以跟社保局反映,你今年毕业,属于应届生,若已经沟通离职,校方同意,正常办离职手续即可
    回复于 2026-09-15 08:30: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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