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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直播公会负责人张开旺口头约定用工,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第二个月薪资5200元。 现在合作已经终止,对方拖欠我的报酬13天。离职之后,他私自新增“学习期、按30天周期计算工资”的算法,单方面把工资核算为4718元,拒绝合作结束时一次性结清,强制要求等到每月25号才发放。 聊天记录全部留存,对方也提供了手写的算账单据。 想咨询: 1、这种属于劳务关系,是否有权要求合作终止就立刻结清全部报酬5200元? 2、对方私自修改当初口头约定的薪资计算方式,法律上是否有效? 3、我通过12345调解如果还是拿不到钱,后续走小额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劳动争议云南省-昭通市2026-08-14 02:30:1818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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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6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属于劳务关系。口头约定未写明结清时间,你有权在合作终止时要求支付全部报酬5200元。对方单方规定25号发放,对你不发生约束力。 2、私自把薪资算法改成“学习期、按30天算”,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没经过你同意,法律上无效,仍应按5200元结算。 3、准备:双方身份信息、聊天记录、他手写的算账单、你催讨记录、银行转账流水或收入证明。12345调解不成,可向杭州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小额诉讼。
    回复于 2026-08-14 02:32: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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