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务工受伤赔偿问题。我母亲56岁,在个体早餐店打工,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日薪85元。6月12日工作时左手被压面机挤伤,X光显示左手无名指、小指指骨骨折(小指多发骨折线),中指软组织裂伤,已行克氏针内固定术,后续需二次取钢针。 目前老板仅垫付5000元医疗费,医院欠费7000元拖延不付,还要求我们走新农合谎称在家自伤。想咨询:1.能否认定工伤?人身损害索赔老板担责比例?2.配合走新农合是否影响索赔、有何法律风险?3.除医疗费外,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可主张哪些项目及标准?4.如何让老板先行垫付医药费?5.维权需准备哪些证据,流程周期多久?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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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284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 关于工伤认定,由于你母亲在个体早餐店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一般很难按照工伤来认定。不过,可以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来主张权利。老板作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担责比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老板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2. 配合走新农合可能会对后续的索赔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新农合是针对农村居民的一种医疗保险,如果使用新农合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那么在向老板索赔时,可能会被扣除这部分已经报销的费用。而且,如果被认定为在家自伤,那么老板可能会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不建议配合走新农合。 3. 除了医疗费外,还可以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误工费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伤残赔偿金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一般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4. 要让老板先行垫付医药费,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说明目前的困难情况,要求老板先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5. 维权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工作证明,如工资单、工作证等;医疗证明,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员工或者顾客可以证明你母亲是在工作时受伤的,也可以作为证据。维权的流程一般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周期一般需要几个月到一年左右,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审理进度。回复于 2026-06-18 17:10:2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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