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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本将餐补算到了薪资组成中,且固定发放大于12个月,最近公司改成给员工订餐,取消餐补,并且不吃这个餐也不会把钱补给你,属于强制订餐吗,违法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4-29 10:04:3915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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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4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餐补属于公司福利,并不是法定劳动报酬性质,属于公司自主决定是否发放。当然劳动合同约定有固定餐补并且现金发放,公司要变更的话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行,否则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不合法的。
    回复于 2026-04-29 10:07:02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5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餐补若已明确写入劳动合同或实际发放超12个月,通常视为工资组成部分。公司单方取消并强制订餐,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涉嫌克扣工资。不吃不补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条。建议先与公司书面沟通,保留工资条、合同等证据,必要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6-04-29 10:08: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2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可能存在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包括薪资结构和福利待遇,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取消餐补改为强制订餐,且不吃餐不退款,这可能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解决方案如下: 1. 员工可以先与公司沟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看是否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改正。 3. 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4-29 10:09:21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45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补贴和提供餐食属于公司福利,两者不冲突。
    回复于 2026-04-29 10:09: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属于强制订餐,是违法的。餐补算入薪资组成后,员工对其有支配权,公司不能擅自改变发放形式强制员工订餐,此举侵犯了员工的劳动报酬权和饮食自主选择权,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回复于 2026-04-29 10:15:5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5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29 10:33: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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