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对象最近在杭州一个工厂做临时工,昨天大脚趾甲盖被砸掉了,现在工伤问题该怎么处理。原工资230一天,现在公司说停工留薪是50一天,劳务那边说给70。可是我查到的都是要按照原工资发放,到底是按什么来的?
劳动争议浙江省-杭州市2026-01-16 23:09:36178*****73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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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2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工伤问题确实需要重视。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你对象的情况,公司提出的停工留薪工资低于原工资,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建议你们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工作证明、工伤认定书等,以便更好地支持你的诉求。回复于 2026-01-17 10:21:49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