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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况下 签了辞职单 然后让走了

劳动争议福建省-厦门市2026-01-12 23:15:3118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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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5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请讲一下具体情况 。
    回复于 2026-01-12 23:15:51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8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那你想咨询什么人法律问题呢?
    回复于 2026-01-12 23:21:5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要咨询的表述不够完整清楚,请补充有关信息或点击我头像私信联系或电话咨询下
    回复于 2026-01-13 07:27:4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能证明是在受欺诈、胁迫或存在重大误解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了辞职单,根据《民法典》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该辞职单可能无效或可撤销。可收集证据,与单位沟通要求撤销,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13 08:58:4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13 12:32:4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不过别担心,我们先来分析一下。 1. 首先,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辞职单,这可能涉及到用人单位的一些操作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这个辞职单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2. 其次,建议你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签字时的现场情况、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维护你的权益非常重要。 3. 最后,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够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1-15 19:30: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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