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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025年7月份与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出国,由于工资拖欠及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问题,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期间的护照、签证、机票以及在国内的差旅费,我能否拒绝?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1-09 19:22:5315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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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68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拒绝的。
    回复于 2026-01-09 19:24:57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76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属于公司违约,不用赔偿
    回复于 2026-01-09 19:25:5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4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这些费用是什么原因产生的??
    回复于 2026-01-09 19:31: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拖欠工资,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你辞职并非因个人违约,且出国相关费用通常是公司为业务支出的合理费用,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公司不能要求你赔偿这些费用。
    回复于 2026-01-09 20:29:10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26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的。。。。。。
    回复于 2026-01-09 23:07:1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需要赔偿,劳动者是有权利单方解除的
    回复于 2026-01-10 14:17: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12 15:55:3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司要求你赔偿出国期间的护照、签证、机票以及在国内的差旅费,你有权拒绝。 1. **工资拖欠问题**:公司拖欠工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有权提出辞职,并且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 **赔偿要求不合理**:公司要求你赔偿出国期间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这些费用是公司为了业务需要而产生的,不属于你个人的责任范围。 3. **解决方案**:建议你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1-15 17:42: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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