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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7月入职中铁十七局到2020年11月离职,离职原因就是工资发放不及时,现在好几年过去了,今天刚听说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离职补偿,现在还可以申请么,过了时效没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1-09 18:52:451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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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68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不支持的。
    回复于 2026-01-09 18:55:46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当时是以未及时发放工资为由提出被迫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已经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可能不会被支持。
    回复于 2026-01-09 18:57:2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你于 2020 年 11 月离职,若离职后未发生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至今已超一年时效,大概率无法申请离职补偿了。
    回复于 2026-01-09 19:05:1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26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已经过了仲裁时效。。
    回复于 2026-01-09 22:19:3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12 15:55: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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