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老板长期拖欠工资,且未签定劳动合同。10月份时被迫离职,老板发放部分工资并要求签订放弃向工厂索要利益合同才能结算全部剩余工资,工资全部结算后能否对工厂仲裁要求赔偿两倍工资差额?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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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08 17:35:1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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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你还是有维权途径的。首先,虽然你被迫离职并且签了放弃索要利益的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完全丧失了维权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使你已经离职并且签了相关合同,但这个合同的签订本身可能存在问题,比如是否存在胁迫等情况,这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 你可以先尝试和老板协商,看看是否能友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在仲裁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来证明你和工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厂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回复于 2026-01-15 16:20: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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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弟弟陈良浩小时候把我头砸流血留疤,现在我向他索要500元医药费,他不仅赖账,还道德绑架让我给我爸付抚养费,想咨询律师这两件事的法律定性和我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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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上班时间在车上卸货摔下来,做CT说没什么大事,现在是轻微脑震荡和内伤,整天头痛,头晕,恶心想吐,自己有去医院检查拿药,这种算工伤吗?公司没有买医社保,17号出的事,现在没有任何表态和问候做了两次CT,拿了药,一星期以后复查目前停工吃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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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离职了现在还没结工资给我我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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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6个月的工资,有钱就是不发工资,该怎样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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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需要离职嘛,拉长那边是说要么正常流程提前下个月走,要么急辞扣百分之30,然后今天去办离职人事那边说可以不扣需要部门那边申请,拉长说是人事要求的没有告诉我需要部门申请,那我准备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追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