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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一家公司干了4个月,因为他克扣提成我不干了,走的时候以各种理由提成也不给我,后来我签字拿了基本工资,提成不要了,我去劳动仲裁社保,社保部门最后给我把4个月社保核定了,这个公司还是不给付,后来税务起诉他了,然后他又以给了我社保补贴为由,起诉了我,当时他让我签了个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上面有没有写社保补贴我不记得了,但发工资时没写社保补贴,也没让我在工资条签字,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他先把社保给我补缴了,然后我返还社保补贴,我会败诉吗?

劳动争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025-11-06 14:46:4313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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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381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需要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支付了社保补贴才行。
    回复于 2025-11-06 14:58: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很可能会败诉。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自愿放弃社保” 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若用人单位完成社保补缴,可要求劳动者返还先前支付的社保补贴。即使工资条未体现社保补贴,公司若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发放,你仍需返还。
    回复于 2025-11-06 15:18:59 咨询他
  • 杨洪福律师
    月帮助11
    广东弈扬泰律师事务所
    协议本身无效,需要公司证明补贴的款项。
    回复于 2025-11-06 16:13: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06 16:18: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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