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务在上海一家半导体公司上班,与劳务公司签了劳务承揽协议以及社保公积金补贴申请,但我们实际接受半导体公司的管理,并且在职两年多了,协议约定每小时25块(含保险费),而社保公积金补贴申请里又说保险费是每小时7块钱的社保公积金补贴,9月1号开始又有了新协议,其他条款没变,只是每小时25块变为26块,还有每小时七块的社保公积金补贴变为每月1900块,我的诉求是确认劳动关系,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公积金,还有加班费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5-10-05 17:49:14177*****76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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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01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0-05 18:43:3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