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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问题:试用期最后一日提离职是否还能三天后离职? 问题描述:我目前在南京一所公办幼儿园工作,与该幼儿园是劳务派遣的关系。一段时间下来无法适应幼儿园的生活,故决定离职。为保证我的合法权益(国庆中秋福利),我打算试用期最后一天辞职(10.9),这样我是否还能三天后离职合同上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这与劳动法是否冲突?我应该听从哪一个? 问题补充:我与幼儿园目前签订了一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上面写明试用期是9月9到10月9。但是当时没有拍照保存,但是我有相关的聊天信息证明幼儿园通知我9.9上岗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5-10-01 09:35:3318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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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在试用期最后一天(10 月 9 日)提离职,是可以三天后离职的。合同规定离职需提前一个月,这与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离职的规定冲突,应按劳动法执行。 江苏本地律师,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0-01 09:36:0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0-01 09:49:0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还是需要提前三日告知
    回复于 2025-10-01 10:12: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可离职,你 10 月 9 日试用期最后一天提离职,能三天后离职。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离职与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离职规定冲突,应按劳动法来。你有聊天信息证明上岗时间,能佐证试用期情况。建议你 10 月 9 日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做好工作交接,三天后可依法离职,若单位有阻挠可维权。
    回复于 2025-10-09 17:47: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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