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9月19日找代抢抢9月30日第三次开票的演唱会门票,通过微信转账150块钱,双方约定抢到就收取这150块钱,抢不到就全额我退款,没有说必中这样的字眼,本人也同意这个说法,代抢一般的规则确实是这样。但是9月30日抢票时联系不上代抢的人,后续过了十几分钟联系到代抢因为个人原因忘记进行抢票,随后代抢尝试捡漏,但是未能成功。该演唱会第三次抢票前黄牛票的价格是1700元,抢票之后溢价到2700余元。请问遇到这种代抢忘记抢票的情况,代抢是否应该给予我补偿?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其他河北省-唐山市2025-10-01 00:34:4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