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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9月19日找代抢抢9月30日第三次开票的演唱会门票,通过微信转账150块钱,双方约定抢到就收取这150块钱,抢不到就全额我退款,没有说必中这样的字眼,本人也同意这个说法,代抢一般的规则确实是这样。但是9月30日抢票时联系不上代抢的人,后续过了十几分钟联系到代抢因为个人原因忘记进行抢票,随后代抢尝试捡漏,但是未能成功。该演唱会第三次抢票前黄牛票的价格是1700元,抢票之后溢价到2700余元。请问遇到这种代抢忘记抢票的情况,代抢是否应该给予我补偿?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其他河北省-唐山市2025-10-01 00:34:4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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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抢演唱会门票本质上是扰乱演唱会门票秩序的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你只能要求返还的费用
    回复于 2025-10-01 07:34: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代抢因个人原因忘记抢票,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 577 条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仅约定抢不到票全额退款,未约定补偿事宜,你可先依据约定要求其全额退款,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10-01 09:04:1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0-01 09:49: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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