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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快到期,第三方要我先离职在办入职,假如我要签了,是不是我之前干的几年工龄就都没有了,第三方会按新合同执行,算我新入职的,这个我没签,昨天又发了个调动工作换地方,没有提前通知商量,直接就让签字,我也没有签,文件说到时候我要是不去调动工作的地方上班算矿工,假如我要是不去不愿意算矿工吗,算自动离职吗,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09-30 08:14:3715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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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26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你做的对,不要签字离职。是在套路你。但是对于给你调动岗位是否有合理性?如果没有及时发纸质版异议。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回复于 2025-09-30 08:33:0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所谓的第三方,如果是独立的公司,那你工龄肯定是不能连续
    回复于 2025-09-30 08:34:21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不算旷工,也不算自动离职,工龄不会没有的
    回复于 2025-09-30 08:45:09 咨询他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69
    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没有自动离职,可以对调岗提出异议
    回复于 2025-09-30 10:10: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签了先离职再入职的协议,若原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工龄通常重新计算。若未支付补偿且符合非因本人原因调动等条件,工龄应连续计算。公司未提前通知协商就要求调动工作地点,员工不去一般不算矿工和自动离职,因为工作地点变更属于劳动合同重大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未经协商的单方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9-30 10:15: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30 11:24: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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