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发生在昨天,被公司以妨碍公司运营,影响公司招聘为由非法辞退 2.辞退的事情仅由同事代为转告,没有出具任何的通知,直接就是让我今天别来上班了,也没给离职证明,辞退我的主要理由就是新同事问我工资会不会推迟发,我回答上次推迟了,导致他没有成功入职,但事实上是他主动问的,我实话实说,这件事也是他们猜测,除了我主动承认了拿不出什么实质性证据 3.公司不仅推迟发工资,还没交社保,我要求出具离职证明和相关补偿,并补齐社保,在这个月底结清所以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这样的解决方案,我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浙江省-宁波市2025-09-29 09:14:47193*****37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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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01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9-29 12:09: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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