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收农产品的,临时雇用的短期工人在我家干活时大脚趾被砸骨裂了,是另外两个工人在装车,他过去帮忙推,然后托盘从地牛上下落的时候砸到他脚趾了,昨天已经带他去医院打上石膏,所有医药费我都付了。医生说静养一个月左右就行。现在他在我家不想走了,说想要钱才能走。我这边应该给他钱吗?如果要给大概给多少合适。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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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3838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你可能需要给受伤工人一定的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你作为雇主,通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工人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误工费可根据工人受伤前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计算,误工时间按医嘱为一个月左右;护理费可参照当地护工标准;营养费可根据医嘱和受伤情况酌定。具体赔偿金额可与工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回复于 2025-09-25 09:59:29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9-25 10:02:27
是和他一起来干活的人操作地牛砸到他的脚,而且千叮咛万嘱咐过他们落地牛的时候注意脚,他自己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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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9-25 10:03:12
有的,对方也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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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9-25 10:04:13
那他大概占百分之多少过错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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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9-25 10:04:51
由法院根据实际承担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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