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 offer 从原来公司离职进入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 6 个月,工作 1 个月左右,甲方都对乙方的表现很满意,直到看到乙方左手之前受过伤无法打字,乙方右手单手打字,以此为由要求乙方提离职,乙方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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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63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9-24 20:37: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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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今年的2月4日在中午下班当中出的交通事故,我上班的地方离我家八分钟的路程,在9月20号号的时候我申请上班,可在21号的时候公司突然就说不用我了,可公司也没说给我公伤补偿,任何保险也没给我上,现在就拖着不给我说法,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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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介绍人,(并非培训基地的工作人员)主动找到我们,告诉我们,有一份机场地勤工作,通过培训后像机场输送央国企人员,需要费用20w起步,工资实习期4000转正后10000起步,包吃住,名额少,抓紧时间(期间匆匆忙忙来到培训基地)后面来到基地的第一天,我们曾向他提出质疑,要求退款,他以各种理由推脱,如(1.钱已经交上去了,退不回来2.放心,不会有什么问题,有问题后续他来承担)我们来到基地后学的东西和我们地勤岗位没有任何关系,期间又一次提出质疑,直至来培训一个半月后,基地校方告知我们,我们的工作地点在北京,地勤类工作实习期工资2000多,转正后4000多,这与当时像我们承诺的工资缩水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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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通过第三方跟医院签署劳动合同,于今年九月三十号到期,我想终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领导对我各种针对,想我主动提离职,我是否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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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第三方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但是和单位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了,单位以前给我们上社保,但是换了个劳务派遣公司就不给上了,我们要求单位上保险,需要哪些程序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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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立学校工作了5年,5年期间一直没有缴纳社保,请问这合法吗,我该如何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