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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媳妇所在的公司是地级市的一个办事处,已工作6年多,目前公司以经营不善,要取消当地服务处为由结束劳动合同,目前我媳妇在怀孕期间,公司给的赔偿方案是0.9N+到哺乳期结束的社保,我们考虑是接受公司条件,还是选择去仲裁?那个更有利?我们如果选择仲裁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劳动争议河北省-石家庄市2025-09-24 16:40:1415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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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合同违法。接受公司方案能快速拿到补偿,但补偿可能不足。仲裁虽耗时,但权益保障更充分。仲裁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照发;若不要求恢复,可主张2N赔偿金,即12个月工资,还有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等。建议先和公司协商提高补偿,协商不成再仲裁。
    回复于 2025-09-24 16:45:22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85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可以主张2n,但是要考虑到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协商可以更快拿到款项,仲裁可以拿到更高的赔偿。
    回复于 2025-09-24 16:46: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在你媳妇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若选择仲裁,可要求公司按 2N 支付赔偿金,同时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及生育津贴等。从法律角度看,仲裁可能获得更多赔偿,但需耗费时间精力;若接受公司方案能快速获得一定补偿,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决定。
    回复于 2025-09-24 16:59: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24 17:10:5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到期的话,那就属于单方违法终止,可以要求双倍的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9-24 19:11: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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