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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介绍人,(并非培训基地的工作人员)主动找到我们,告诉我们,有一份机场地勤工作,通过培训后像机场输送央国企人员,需要费用20w起步,工资实习期4000转正后10000起步,包吃住,名额少,抓紧时间(期间匆匆忙忙来到培训基地)后面来到基地的第一天,我们曾向他提出质疑,要求退款,他以各种理由推脱,如(1.钱已经交上去了,退不回来2.放心,不会有什么问题,有问题后续他来承担)我们来到基地后学的东西和我们地勤岗位没有任何关系,期间又一次提出质疑,直至来培训一个半月后,基地校方告知我们,我们的工作地点在北京,地勤类工作实习期工资2000多,转正后4000多,这与当时像我们承诺的工资缩水近60%...

劳动争议河北省-保定市2025-09-15 01:38:2119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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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3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明显存在欺诈行为。对方承诺的工作待遇与实际严重不符,且学习内容和岗位不相关。你们可先与介绍人协商退款,保留好沟通记录、缴费凭证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以对方欺诈为由要求返还 20 万费用并赔偿损失。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查明事实后作出公正判决。
    回复于 2025-09-15 01:42:11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8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他根本违约,可以要求退款,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回复于 2025-09-15 08:56: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7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15 09:55:0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73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当时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怎么约定的?
    回复于 2025-09-15 10:16: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32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介绍人以高额费用承诺提供高薪机场地勤工作,实际工作薪资与承诺大幅不符,且培训内容与岗位无关,若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虚构事实等行为,可能构成诈骗,可要求其退还费用,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9-15 13:55: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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