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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把户口迁到老公那边,离婚后村委分了一块地,是宅基地。现在村委会以没有离婚回来盖房子的先例,报建流程不签名 不给我盖房子。

其他广东省-中山市2025-09-13 15:26:0013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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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你离婚后户口仍在本村,且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如满足 “一户一宅”、无自有住房等要求,村委会以无先例为由不签报建流程,属于不当履职,你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向乡镇政府申请监督,或向法院起诉撤销其决定。
    回复于 2025-09-13 16:20:5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村委会以没先例不签名影响报建不合理。你已获宅基地,有使用权利。可先和村委会沟通,说明你依法有建房资格,让其按规定流程办理。若沟通无果,可向镇政府反映,请求协调处理。镇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督促村委会履行职责。若镇政府协调后仍未解决,可考虑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9-13 19:26: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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