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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南昌市人,今年七月二十一日入职南城县徕络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经理,工资一万,试用期一个月,交五险。八月二十三日满一个月后,我和二位老板谈过一次,他们对我没有意见。九月十日,老板的合伙人没有和大老板商量直接接管我的工作,十一日,十二日我与老板谈,结果以不合格为由.被辞退,结果是已协商好工资。我要求n+1赔偿,被拒绝。请问我可以得到赔偿吗?他还威胁发我最低工资1610元让我继续做,我该怎么办?曾军

劳动争议江西省-抚州市2025-09-12 19:03:491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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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能否获得赔偿关键在于公司能否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若公司无证据证明,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通常为半个月工资的二倍,而非 “N+1” 赔偿。对于公司威胁发最低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依法查处。
    回复于 2025-09-12 19:06: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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