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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8月29日11点10上午走在路上,被电动车从身后撞倒在地,当时就起不来,骑车的是13-14岁男孩。被撞后男孩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左小腿肿胀无法走路,拍片后没有骨折,医生开药让回家养伤,第二天左小腿伤显示出来,第三天去医院复查,医生表示继续回来休息。前期没有报警,家属态度良好,也配合承担了前期的医药费。中途要求赔偿,家属拒绝,现在肿胀依旧没有下去,要求复查,家属拒绝。距离事故时间已经14天了。报警还有用吗?还能赔偿吗?麻烦律师看到抽空回复一下,谢谢了!

交通事故陕西省-咸阳市2025-09-11 21:20:1513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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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5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9-11 21:34:36 咨询他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64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能证明是对方撞的吗?有的话可以诉讼
    回复于 2025-09-11 21:35:1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建议还是尽快去报警,只要确认是对方撞的,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
    回复于 2025-09-11 22:47: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报警有用,虽事发14天,但仍可报警让交警根据现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能要求赔偿,身体受伤有损失就可主张。解决方案:先报警,交警定责后,若对方有责,可与对方协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收集好就医凭证、事故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赔偿。
    回复于 2025-09-11 23:08: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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