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 我与两位朋友同租一套房,三人共同签署了一份合同,签约一年,押一付二,押金、房租、水电等三人平均分摊,现在是第四个月,我想提前退租,我自愿承担我这份押金和违约金,即总押金和违约金的三分之一,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如果我的室友提出是我单方面违约造成她们的损失,需要我支付我搬离后几个月我那个房间的租金,这个条件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我不支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5-09-11 08:34:11188*****592

分享

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你是没有权利单方面终止的,否则,对方是有权利要求你赔偿所有损失
    回复于 2025-09-11 08:42:28 咨询他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64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三个是作为共同主体签署的合同,所以说如果只有你支付违约金的话,房东不一定同意,具体你可以点开头像咨询
    回复于 2025-09-11 08:48:3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三分之一对内约定有效,对外无效。且造成他人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09-11 08:48: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6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合同无特殊约定,你提前退租构成违约,自愿承担三分之一押金和违约金通常是合理的。对于室友要求你支付搬离后房间租金,若能证明因你退租导致其产生额外租金损失(如房屋空置等),该要求有一定合理性,否则你可拒绝支付;若你不支付,可能需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需看合同约定及室友能否证明损失存在。
    回复于 2025-09-11 09:01:3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7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