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 我与两位朋友同租一套房,三人共同签署了一份合同,签约一年,押一付二,押金、房租、水电等三人平均分摊,现在是第四个月,我想提前退租,我自愿承担我这份押金和违约金,即总押金和违约金的三分之一,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如果我的室友提出是我单方面违约造成她们的损失,需要我支付我搬离后几个月我那个房间的租金,这个条件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我不支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5-09-11 08:34:1118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