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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劳务派遣,24年8月入职被派遣到客户侧,25年5月底突然接到派遣公司的退出项目通知书要求6月底退出项目,通知书上没有说明退出项目的原因,也没有任何人跟我沟通原因,项目也没有结束,后来派遣公司打电话说客户反馈因为能力不足要求换人。到6月10号左右,派遣公司打电话说没招到人,说退出项目延迟到7月上旬,于是我在7月初给客户交接工作,客户说没有让我现在走,然后用人单位跟派遣公司讨论出一个结论,等招到人之后交接一个月再离岗,后来到8月份没有招到人,客户要求我把工作交接给其它人后,派遣公司又发了一份8月13号的退出项目通知,工作交接到9月份,又发了一份9月的退出项目通知,请问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有违法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9-10 17:16:0318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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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63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现在有没有明确说让你辞职或者是不给你发工资?
    回复于 2025-09-10 17:45: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用工单位在项目未结束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员工能力不足,未经过培训或调岗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将员工退回派遣单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关于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的法定情形,而派遣单位未对此提出异议且多次随意发送退出项目通知,也未保障员工相关权益,二者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5-09-11 10:04:1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11 11:54:1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9-11 11:54:2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可能违法。派遣公司未说明退出原因,仅以能力不足为由换人缺乏证据支撑,且多次随意变更退出时间。解决方案是你可与派遣公司协商,要求其说明合理退出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派遣公司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09-11 20:30: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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