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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12日,阔帘纺织公司徐总,在员工开会时候当面宣布奖励我一辆车,并在公司公众号里面发布喜迅,当时车子挂在公司名下,第二年车辆的保险费用,强制险,都是从我工资里面扣掉的,2025年2月我从阔帘离职,现公司要求我返还车辆,请问这合法吗

劳动争议浙江省-绍兴市2025-09-05 08:05:1313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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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73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不是附条件的赠与,可不返还。
    回复于 2025-09-05 08:06:3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9-05 08:08:51

      现在公司说我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是奖励使用,没有赠予,不做了,应该返还,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车辆奖励时有无约定仅限于在职时归你使用
    回复于 2025-09-05 08:07:4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9-05 08:12:11

      没有任何书面合同,当时也没有任何口头约定

    • 律师回复: 2025-09-05 08:13:05

      收集好证据起诉对方要求履行赠与义务,过户给你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05 09:37: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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