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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金额51000多。今天仲裁开庭后 原公司以打卡记录为理由说我迟到早退 未打卡情况 自行编制了一套规章制度,扣除到了3万多。 开庭后提供争取不是很充分 只提供了 考勤记录表复印件(公司公章及领导签字的),和提供财务聊天记录里提供所欠工资数额,自己大脑空白也没有好好辩解。很担心仲裁不支持我的数额事实,怎么办。

劳动争议山东省-潍坊市2025-09-04 21:50:26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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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别太担心,仲裁未出结果还有转机。首先,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证据,像能证明实际出勤的同事证言、工作成果记录等。其他,针对公司自行编制的规章制度,研究其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若不合法可主张无效。再次,整理财务聊天记录等证据,强调工资数额的真实性。最后,若仲裁结果不理想,还能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9-05 09:11:4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担心仲裁不支持工资数额事实,可先梳理现有证据,查看是否能补充如同事证人证言、工作邮件等证据。若有证据由公司掌握,可向仲裁委申请调查取证。同时,可依据证据规则,指出公司对考勤记录等负有举证责任,若其不提供,需承担不利后果。
    回复于 2025-09-05 09:37: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05 09:37: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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