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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商住了院,期间有三个月是没有工作的,但是单位那边说只有第一个月可以享受原来的薪资待遇第二第三个月是变成了佛山最低保障也就是当地最低的工资来算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5-09-01 20:59:2413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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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要看工伤等级认定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回复于 2025-09-01 21:06:4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 12 个月。你工伤住院三个月都应按原薪资待遇发放,单位只发首月原工资,后两月按最低保障算不合法。你可先和单位协商,让其补发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9-01 22:33: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住院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你停工留薪期若为三个月,这三个月都应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单位只按最低保障工资发放后两个月工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回复于 2025-09-02 07:00:0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02 08:04:2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6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在停工留薪期间,是可以要求你的正常工资发放
    回复于 2025-09-02 12:07: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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