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任老板转让店后,前任老板接手后未签合同,又转让店铺,现任老板要求签合同,原来的待遇改变谈不拢如何,本月前任老板26号前,26号后现任老板接,8月工资找前任要,说现任要,还有之前前任老板扣的维稳金也要求我跟现任老板要,但是跟现任目前未谈拢改变原待遇问题! 1、咨询跟前任老板如何追要8月工资款和维稳金问题,以及未签合同事宜。 2、与现任老板谈不拢待遇问题变更,与前前任的老板合同9月到期,后续如何操作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30 15:47:58133*****45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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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26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8-31 14:34:5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