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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合同的规则制定,以及什么条件下成立

劳动争议湖北省-宜昌市2025-08-23 10:34:0913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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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0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是可以成立的
    回复于 2025-08-23 11:04: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竞业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不超过二年),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当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符合上述条件时,竞业合同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于 2025-08-23 18:22:2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竞业合同规则制定要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成立条件为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且期限不得超二年。若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解除。解决方案是双方充分沟通,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合法合理且具可操作性,以保障双方权益,避免纠纷。
    回复于 2025-08-26 23:12: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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